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持續推動「建築法」修法作業,規劃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其設計審查、施工勘驗、竣工勘驗,應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審查或勘驗合格,始得繼續進行的規定,以強化建築設計及施工品質。
內政部持續加強督導各地方政府,要求其積極編列拆除違章建築預算和落實罰則的執行,並特別著重查報與拆除影響公共安全與民眾生命的違章建築;同時請各地方政府加強宣導建築物公共安全及建築物合法使用的正確觀念,以遏阻違章建築的產生。
內政部持續針對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造的公有辦公廳舍、消防及警務機關、國中(小)學校舍、教學及各級醫院、供電、供水等地震後必須維持機能的建築物,與提供公眾使用的公有市場、公有教育文化類、衛生及社會福利類、遊覽交通類建築物,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工作,以落實防震整備的目標。
為提升住宅耐震能力,內政部推動安家固園計畫,補助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照的私有住宅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申請初步評估採全額補助;老舊公寓大廈經初步評估有安全疑慮者,得進一步申請詳細評估,補助詳細評估總費用45%(上限30萬元);住宅經耐震詳細評估後,需辦理補強或有重建必要者,則得依循都市更新程序進行整建維護或拆除重建作業,以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
為維護建築公共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營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並因應國內日趨複雜的建築空間所衍生的防災防火安全課題,尤其是收容行動弱者場所、大型或高層複雜建築物的人員避難安全,內政部長期積極投入相關技術研發,應用於各項防火法規、規範及手冊制定;另順應全球建築設計性能化的潮流,導入性能法規設計、智慧防災防火科技等,精進探討建築物及其防火設備、材料使用維護的追蹤管理,以確保建築公共安全,讓全民居住有保障
我國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發生頻繁,建築物時常遭受地震襲擊的威脅。105年初南臺發生的○二○六地震,造成臺南維冠金龍大樓住戶超過200人以上傷亡,使得建築物耐震能力的問題更形重要。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開發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系統,可快速且有效地評估既有建築物耐震能力的良窳,也可供後續耐震補強設計之用,有利於強化保障建築物的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