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區劃程序法制研擬、解釋。(二)直轄市、縣(市)間行政區劃調整、鄉(鎮、市、區)行政區劃調整之輔導。(三)村里鄰調整案之備查及村里行政指導。(四)跨域合作之研究推動。(五)地方公職人員資訊系統之維護管理。(六)災害疏散撤離統計作業及全民防衛相關事項。(七)行政院防災業務協辦事項。(八)村(里)長團體保險規劃及招標事項。(九)地方議事人員訓練計畫之訂定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