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區劃程序法制研擬、解釋。 (二)直轄市、縣(市)間行政區劃調整、鄉(鎮、市、區)行政區劃調整之輔導。 (三)村里鄰調整案之備查及村里行政指導。 (四)跨域合作之研究推動。 (五)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法制研修及解釋。 (六)地方公職人員資訊系統之維護管理。 (七)內政獎章及特優村里長、民政人員之選拔、表揚及頒給事項。 (八)災害疏散撤離統計作業及全民防衛相關事項。 (九)行政院防災業務協辦事項。 (十)村(里)長團體保險規劃及招標事項。 (十一)地方議事人員訓練計畫之訂定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