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補助事項。(二)直轄市、縣(市)政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計畫補助事項。(三)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永續發展基金補助案審查事項。(四)公共造產業務輔導、考核、工作競賽、基金本息查催、績優單位表揚暨業務觀摩等事項。(五)調解行政業務輔導及調解案件績優人員表揚事項。(六)地方民選行政首長退職撫卹法制之研擬及解釋。(七)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民選原住民區區長退職酬勞金及撫卹核定事項。(八)民政志工獎勵事項。(九)地方政府與國外城市締盟及合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