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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編制表」,自112年9月20日生效

  • 法規命令發布(法規公發布)日:113-01-31

壹、    修正目的
本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編制表於112年11月16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9月20日生效,迄今未修正。茲依實際留用情形及考試院113年1月3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135653729號核備函修正旨揭編制表。

貳、    修正意旨及效益
旨揭編制表修正要點如下:
一、副工程司職稱員額自18人修正為17人,並修正備考欄內文字為「……二、內8人出缺後,其中4人改置為工程員……」。
二、修正工務員職稱備考欄內文字為「內4人俟副工程司出缺後改置」。
三、修正合計員額欄之員額為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