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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特別法成立之公益團體,是否須向法院辦理登記疑義

  • 團體類別:職業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74-01-08 00:00
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法
文號
台內法字第二八四八二○號函轉民政司等
函轉行政院七十三年十二月廿九日台七十三內字第一一八九七號函,依該函辦理。行政院前函內容「所報依特別法成立之公益團體是否須向法院辦理登記請釋示一案,查依特別法成立之團體,若該法律均已明定其為法人,並規定其設立程序,當不受民法第三十條『法人非經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