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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轄蔬菜商業同業公會整理小組,於整理期間可否接管辦理公會對外相關業務乙案

  • 團體類別:職業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91-05-01 00:00
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會務輔導辦法
文號
台內中社字第○九一○○一八一六二號函屏東縣政府

查整理小組之任務,「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現為人民團體會務輔導辦法第24條第1項)訂有明文,本案請查明詳情,參照上開規定本諸權責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