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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有限責任宜蘭縣育苗造林勞動合作社」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等二單位是否應加入「宜蘭縣園藝花卉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乙案

  • 團體類別:職業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91-02-21 00:00
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及其施行細則
文號
台內中社字第○九一○○一二九四七號函復宜蘭縣政府。
本「有限責任宜蘭縣育苗造林勞動合作社」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均未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依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規定,自無須加入該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惟依本部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台內社字第八三七○○號函釋,合作社依法令規定領有工廠登記證、商業登記證照或特許專業登記證照,得因業務需要,自願加入同業公會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