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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澎湖縣家禽肉類商業同業公會所選派之省聯合會第十二屆代表許玉田先生資格疑義案

  • 團體類別:職業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80-10-15 00:00
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及其施行細則
文號
台(80)內社字第八○七二三五○號函復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按公司、行號退會或經理事會依法註銷會籍後,其會員資格及其所派會員代表之資格均應隨同喪失,另查商業團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各級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出席之代表由各該所屬團體會員中選派之………」,本案許玉田先生係以甲公司名義加入公會,並被選派為省聯合會代表,現因所屬公司廢業,並經該會理事會註銷會籍,其省聯合會代表資格自應隨同喪失。嗣後如其再經乙公司推派為會員代表,並又經該會重新選派為出席省聯合會之代表,於法並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