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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團體未於15日前通知會員召開會員大會疑義

  • 團體類別:社會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81-07-23 00:00
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法
文號
台(81)內社字第8111492號函復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本部74.8.7.(74)台內社字第336458號函對於會員大會召集之釋示原則,可援用於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現為「人民團體法」)第26條會員大會召集之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