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委託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委託書疑義案

  • 團體類別:社會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74-04-01 00:00
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文號
(74)台內社字第303659號函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人民團體會員(代表)不克親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而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出席大會時,該項委託係屬當事人雙方之契約行為,不得強制其使用團體統一印製之空白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