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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依法廢止未轉型的政黨及政團

部長
徐國勇
上版日期
109-05-05
片長
03:25
版權
發言人室

阿勇部長跟您說明! 為了要健全政黨政治,建立公平競選的政治環境,我國在2017年12月6日通過政黨法,其中規定政黨的組織與運作必須要符合民主原則,並要求在兩年內完成。 內政部這2年期間不斷努力,除了發了3次通函和2次新聞稿,也一個一個打電話去聯絡,期限屆滿又給予未轉型完成的政黨和政團4個月的補正緩衝期。 現在2年4個月的輔導時間已到,還沒有在補正期限內完成轉型的政黨及政團,依法必須要廢止。 內政部再三強調,依政黨法未在期限內轉型的政黨及政團,無論黨派、立場皆一視同仁,依法行政就是我們最高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