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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役政司
  • 資料來源:役政司
  • 聯絡人:倪惠芬
  • 聯絡資訊:02-23565359
112年補助義務役身障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

政府為善盡照顧因公傷亡義務役軍人及遺族之責,依據「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本部112年編列經費,補助14個縣(市)政府(屬直轄市政府發給對象,由直轄市政府自行編列預算支應;連江縣及金門縣政府因無受傷弟兄,不列入補助縣(市)辦理發放義務役身心障礙退(停)役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計發放春節668.1萬元(306人次)、端午節667.8萬元(307人次)、中秋節665.7萬元(303人次),以維護其基本生活水準,減輕經濟負擔,落實政府照護服役期間受傷弟兄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