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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 發布日期:111-12-26 14:53
  • 單位:移民署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或隔離期間相關費用(包含抗病毒藥物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建議具前述身分者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

前揭對象在臺期間如快篩陽性,應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就醫,不得使用視訊診療評估。請前揭對象於就醫時備妥護照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核對身分。

相關規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