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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合作事業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1-02-14 17:05
  • 單位: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本部合作事業補助作業要點修正第2點、第5點、第7點、第10點及第5點附表2,自即日生效,相關發布令、修正部分規定及修正後之全文,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