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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執法零容忍 本部警政署春節展現成效

  • 發布日期:111-02-14 10:28
  • 單位:警政署

本部警政署為落實政府防制酒駕政策,並配合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自111年1月30日生效,要求各警察機關依據轄區特性,參據歷次專案辦理成效,滾動檢討規劃勤務,於餐廳、KTV、夜店等易發生酒駕地點,展現警力防制酒駕,確實維護交安與治安。統計今(111)年春節假期,各警察機關取締違規酒駕共828件,其中移送法辦595件。

去(110)年春節假期發生酒駕A1事故6件、A2事故129件,今年春節假期酒駕A1事故2件、A2事故78件,發生件數分別減少6成及4成,本部警政署已要求各相關縣(市)警察局分別溯源,追查提供飲酒之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責任,並運用第三方警政,配合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督促酒店、KTV及餐廳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駕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