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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 發布日期:111-01-28 15:55
  • 單位:內政部

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 實施對象: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受收容人及自行到案者、受收容替代處分人、其他尚未經查處到案對象)。
  • 實施方式:
  1. 不收費(公費施打疫苗)。
  2. 不通報(執行施打疫苗之醫療院所不通報警政或移民等治安機關執行查處)。
  3. 不作為查處之依據(移民署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疫苗造冊名單僅作為回復確認之用,不作為查處之依據)。
  4. 不管制(如自行到案者,完成接種第1劑COVID-19疫苗,於雙邊國際航班【恢復】定期運行起6個月內離境,免除禁止入國【不予許可】期間)。
  • 實施時間:自110年12月3日起實施,專案結束日期,另行公告。
  • 實施地點:
  1. 接種對象為受收容人,接種疫苗地點於本署大型收容所。
  2. 接種對象為自行到案、受收容替代處分、其他尚未經查處到案對象,接種疫苗地點由疾管署指定之各直轄市、縣(市)接種疫苗特約醫療院所專案門診,或其他指定外展處所(如宗教場所、非政府組織提供之場地等)。
  • 宣導內容:
  1. 如果你(妳)是失聯移工或其他逾期停留、居留者,我們鼓勵你(妳)即日起趕快洽天主教台北總教區、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中華民國社區永續發展協會等民間社團組織,進行「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登記」,之後請依通知的時間,攜帶護照、居留證及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到各直轄市、縣(市)指定特約醫療院所專案門診或其他指定處所施打疫苗。
  2. 你(妳)不會因為登記接種疫苗而被查處,醫療院所也不會通報警政或其他治安機關執行查處,且接種疫苗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3. 有任何關於接種COVID-19疫苗預約登記問題,可以洽勞動部或本署各地專勤隊、服務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