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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山屋遺留垃圾問題 國家公園署:提升環境倫理意識 違者依法追查開罰

  • 發布日期:113-10-28 15:30
  • 單位:國家公園署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各管理處近期巡檢避難山屋時,發現部分民眾在山屋遺留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國家公園署於今(28)日表示,山屋為登山避難使用,民眾不得占用、留置物品或垃圾等不當使用,違者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處分,對於違法者近年來已開罰7件。

        國家公園署指出,在取締外也將邀請山友團體合作,向山友宣導提升環境倫理意識;未來若山屋使用者仍無法做好自主管理,國家公園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如垃圾、生態影響),以維護生態自然環境。

        國家公園署強調,山屋是登山行程中重要避難設施,呼籲大家不占用、不破壞、不堆置垃圾廚餘以免影響生態環境;國家公園除定期派員巡查外,也邀請民眾共同守護,隨時檢舉違法行為,交由國家公園開罰,一起來守護臺灣的美好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