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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署將與在地公私部門積極合作 兼顧五十二甲濕地生態保育與民眾權益

  • 發布日期:113-07-18 19:09
  • 單位:國家公園署

對於媒體報導宜蘭五十二甲國家濕地擬劃「其他分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今(18)日表示,五十二甲濕地劃設為重要濕地,但「濕地保育法」鼓勵明智利用,當地仍可從事農業。為了兼顧生態保育、民眾權益,國家公園署將積極與居民、公民團體及宜蘭縣政府積極合作,近期也會進行地方說明,協助五十二甲濕地發展地方特色、創造多贏。

國家公園署表示,「濕地保育法」鼓勵明智利用、保障現有農漁民及建物現況使用。五十二甲濕地早期原為冬山河舊河道,主要為農業使用,部分地區常年積水形成大片草澤,是鳥類棲息天堂,現況涵蓋排水水圳、大小水池、農地,成為物種豐富的農田型濕地生態,範圍內多以一期稻作為主,土地得以充分休養,使當地稻米米質優良。成興大小池原本就是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五十二甲濕地雖已劃設重要濕地,符合明智利用原則,仍可從事農業使用,種植水生作物,充分維護居民權益與地方特色。

國家公園署指出,五十二甲濕地多屬私有農田,國家公園署將積極與在地居民、公民團體及縣政府討論未來合作方向,落實濕地生態保育、保障地主權益及協助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