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土署:防火區劃設計已專章規範 地方政府應正本清源 落實各階段竣工查檢

  • 發布日期:113-06-06 18:35
  • 單位:國土管理署

新竹晴空匯火災中火煙快速由管道間竄燒到各樓層,災後各界把討論焦點放在如何做好防火區劃的管理議題上,新竹市政府昨(5)日進一步對外表示,防火區劃至今無相關法規要求,呼籲中央盡速修法。對此,國土署澄清,防火區劃的管制規定已經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章第四節有專節完整的條文規範,法規條文不缺;關鍵在於落實執行各個施工階段的竣工查驗,包括在核發使用執照時就要特別查核;至於取得使照之後有施工需求,例如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情形,更應該透過各次的竣工查驗加以確認是否有破壞原來防火區劃情形,而非在公安申報時才來確認,希望地方政府一定要依法落實執行,公共安全才有保障。

公安檢查如採破壞性檢查將致民怨

新竹市政府指出透過中央修改公安申報辦法,國土署表示,公安檢查屬非破壞性的檢查性質,若將防火區劃納入住宅類應檢查項目,很多建築空間的隱蔽處除非採破壞性檢查,否則不易察覺異狀,也會有擾民疑慮引發民怨,為此,實務執行上是否可行,仍必須邀集專業界討論相關細節方可論斷。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有關防火區劃的設計法規已相當完善,但是有些存在於施工完成面的隱蔽處,存有防火區劃施工監督不夠確實的弊病,為此,針對防火區劃查核部份,如何從施工管理面及使用管理面加強管制力道,國土署後續也會邀集建築師、消防設備師及電機技師等公會進行研商,並要求營造廠,監造人及地方政府善盡權責,不只新建工程,連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案的施工管理,還有五大管線現存使照後施工的流程管理問題,都在檢討議題之列。至於是否要納入住宅類的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項目,也會納入討論傾聽各方意見,讓中央地方齊心合作,強化分級管理制度及現場查驗工作,維護建築物的公共安全管理及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中央即將啟動後市場管理制度 落實抽查施工品質

國土署補充,中央正在推動現行防火材料評定認可制度的後市場管理新制度,此管理機制就是會要求評定機構直接到施工現場進行工程材料及施工工法的抽查,包含貫穿部的正確施工及遮煙門的品質管理等,一旦發現不合規定的建材,地方政府就必須停發使用執照,讓業界真正警惕到正確選用材料及確實按圖施工的重要性,初期預計會從較大規模的工地開始實施,希望各界能夠支持,共同維護民眾生活環境與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