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9月27日持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有關民意代表就國土計畫法預計明(114)年上路子法進度及農業用地功能分區部分提出詢問。國土管理署予以回應,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各縣市政府依據在地資源條件進行劃設。為改善實際從農者、鄉村之生活品質及避免農業生產環境持續破碎化等,本署從國土計畫及相關治理機制來突破區域計畫法架構限制,引導空間適性及適能的使用,強調國土計畫法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都與現況一致,並改善農村生活環境,且未來使用項目更擴及農業產、製、儲、銷等相關設施,比現行制度更有保障,讓農民可依照生產及農產加工需求來合理運用土地,另興建農舍部分也是「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請」,土地免經變更就可以使用,比過往更為便捷,重申內政部會與農業部一起守護農民權益。
國土管理署表示,在符合各級國土計畫指導下,地方政府可以隨時啟動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或透過通盤檢討來調整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強調國土計畫的實施是要杜絕農地炒作,維護農民權益及農業永續經營,現階段已完成14項相關子法,另有9項刻正推動中,預計今(113)年底完成。再次呼籲,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之縣市依法加速辦理,讓民眾關切的問題可透過審議機制共同討論。此外,農業權議題因涉及國家整體政策方向及願景,農業部會秉持農業專業就農政資源挹注方式予以審慎評估。最後請地方政府一起努力兼顧國土保安與地方發展需求,讓國土計畫如期上路。
發布日期: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