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1)日桃園市長張善政出席行政院會表示,國土計畫現行草案與目的事業法令競合,影響在地產業及農業發展之疑慮及建議提升至院會層級協商一事。國土署表示,國土計畫法推動過程中,皆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地方政府進行研商,並針對疑義處予以協助其釐清,並再次強調國土計畫是採取計畫管制並具備檢討變更機制,各縣市政府可依照地方自治精神及在地需求來進行彈性規劃,推動適宜發展的計畫。此外,在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過程,也可依照國家重大建設推動所需,適當調整分區,請桃園市政府還是依照法定期限如期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有關市府關心的各項議題,也能夠在審議的過程中進行釐清。
國土署表示,配合國土計畫即將上路,地方政府所提各項議題涉及跨部會業務問題者,都會在保障民眾既有合法土地使用權利下積極研議。此外,為因應國家重大建設推動及各縣市產業使用需求,地方政府未來可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條件下,適度劃設城鄉發展地區,重申明(114)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地方政府一樣可以依發展需求進行檢討與調整,後續也會與地方政府、民眾繼續溝通與說明,以來消除其對於國土計畫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