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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並未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 「華南路以東銜接特三號道路工程」經費

  • 發布日期:112-12-19 11:39
  • 單位:國土管理署

有關昨(18)日媒體報導「華南路以東銜接特三號道路工程」台中市政府斥資13億多規畫,該案至108年才開始執行的原因係因中央沒給預算。國土管理署表示,本案至今尚未收到臺中市政府向本署申請任何經費,希望市府能夠再行釐清並確認訊息之正確性。
國土管理署指出,自105年交通部將汽燃費重新分配下放直轄市政府,如非屬都市計畫區,又非公路系統之路段,既非屬本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補助範疇,相關地方道路建設經費,市府應由已核撥之汽燃費優先辦理。都市計畫區內部分,地方政府如有需中央協助地方建設之需求,可擬具相關提案文件後依補助計畫規定向本署提案,本署將透過審議會議評審提案內容的合理及效益性,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共建安全、優質的用路環境。
中央補助地方基礎建設美意不容打折
國土管理署說明,近年本署執行「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改善計畫」,積極協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提升都市計畫區內道路品質、抒解交通流量,改善校園周邊及危險路口等人行空間,全面完善都市路網並提升用路人安全。此外,國土管理署亦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以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本署自109年至今補助臺中市政府「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共計79件,中央款約14.8億元;「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共計26件,中央款約26.9億元;「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共計20件,中央款約4.2億元,並非盧市長所言「中央政府沒給預算」。
國土管理署強調,中央對於地方政府的提案申請,一向核實評估並均衡考量,也請市長針對個案務必詳加了解,本次臺中市政府所述內容,恐將原本中央的美意讓民眾產生誤解,希望市府應以市民交通之安全性、適宜性、便捷性作為優先考量,避免破壞原有中央與地方的互信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