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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氣候變遷落實國土計畫 內政部:持續溝通 朝如期實施努力

  • 發布日期:113-08-20 19:37
  • 單位: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今(20)日舉辦「國土計畫政策說明研討會」,現場有國土計畫法勿再延宕之聲音,對此,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法乃因應氣候變遷及合理國土使用的指導框架,目前已有過半11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將持續積極與各界溝通,朝如期如質方向上路實施。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致詞時表示,104年三讀通過的國土計畫法,立法宗旨就是在因應氣候變遷,因此無論是自然保育、人文資產、經濟發展、國土整體管理,都需要推動國土計畫法。

劉部長指出,8月8日賴清德總統主持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指出氣候變遷未來將使旱澇越趨嚴重,包括短時間強降雨增加,將影響到水資源、維生基礎設施、農業生物多樣性、能源、海洋海岸、健康及土地利用等面向,這是中央各部會以及各縣市政府必須正視的課題。在氣候變遷之前,沒有人是局外人,必須以更好的國土規劃因應。

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包括多項任務,推動時程長,隨著環境變遷,各地的不同聲音,是必須克服的挑戰。劉部長表示,內政部從未忽略各縣市與民意代表的意見,反而勤加走訪溝通,無論是親訪或請董建宏次長,已向11個縣市政府溝通說明,陸續也讓11個地方政府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內政部務實推動國土計畫法,積極溝通,朝如期如質上路的方向努力。

至於通盤檢討的時間縮短、經濟部是否修訂工廠輔導管理法、農業部是否對農業資源合理配置修法等,內政部予以尊重也會審慎研議。國土計畫法是程序性、框架性的法律,國土功能分區圖也需交由專家學者合議審議,對於若干縣市或民意代表將國土計畫法與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混淆,內政部將持續溝通釋疑。

國土計畫法是國家因應整體氣候變遷的重要政策,內政部是地球公民的一員,也是推動國家永續的公僕,將持續拜會地方政府,並評估於中、南部等區域舉辦政策說明會,加強社會溝通,朝如期推動國土計畫努力,以因應氣候變遷,共創永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