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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集會 內政部提醒:落實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110-01-21 09:35
  • 單位: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年節期間向來是各種人民團體聯繫互動及安排集會的高峰,內政部特別提醒,國內疫情升溫,各級社會團體、職業團體與合作社,近期倘有辦理集會活動的必要,參與人員務必要確實配戴口罩,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進行評估、訂定防疫應變計畫,落實防疫措施。

內政部表示,很多的民間組織在年度終了與新年度開始時,都需要開會討論預、決算和工作情形、活動計畫,所以許多人民團體及合作社,都會利用春節期間召開會議,順便連絡會員、社員的感情。

今年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極為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在日前呼籲,集會活動的主辦單位若無法於事前嚴格執行完整評估,並規劃完善的防疫配套措施,則強烈建議取消或延後舉辦。內政部也請各級人民團體及合作社一定要謹慎以對,並依據指揮中心的指示辦理,以避免國內疫情擴大。

內政部指出,集會活動通常會聚集較多的人潮,也會有長時間且近距離的接觸,確實有傳播疫情的風險,因此,去(109)年已開放團體在防疫期間,可用視訊方式召開理監事會議,希望透過各種集會的防疫做法,保護大家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