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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認可社子島都市計畫具公益性及必要性

  • 發布日期:109-05-21 07:40
  • 單位:地政司

報載臺北市議員19日質詢社子島地區開發案時,指出內政部回文內容是「打臉市府」,內政部對此表示,認同社子島都市計畫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且同意本案朝區段徵收方式執行。對於議員提問不正確,導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長無法精確回答,因恐引發外界誤解,特予說明

內政部表示,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都市計畫變更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時,需用土地人應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旨在避免都市計畫審議階段完全忽視執行區段徵收時恐對民眾造成的影響,故提前讓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意見加入都市計畫之內容,但後續的區段徵收計畫仍應依相關規定審議。

內政部強調,前述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並無「通過與否」的決議模式,而是採「是否符合」,並透過附帶決議來要求規劃單位應加強事項,做為後續都市計畫審議與區段徵收計畫能否通過的重要依據。

本案社子島地區之事業計畫已於107年6月13日經第159次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初步認可其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但後續若要通過區段徵收計畫,臺北市政府仍需強化區段徵收之必要性,及周延安置措施,並加強與地方溝通,始能函報區段徵收計畫,屆時,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將嚴格審議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歷次會議紀錄均可至「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http://lud.cpami.gov.tw)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