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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遞正能量 全國性社團公益貢獻獎 開始報名

  • 發布日期:113-01-19 10:00
  • 單位: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一年一度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已開放報名至今(113)年3月31日止,內政部邀請會務健全且符合資格的社會團體與大眾分享投入公益服務的感動事蹟,獲評金質獎的團體,最高可得獎金3萬元,並將公開表揚,歡迎各團體踴躍報名!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活動,從108年起每年均舉辦「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活動,今年評選除了著重於團體從事的社會公益服務事蹟,亦持續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納入公益服務的評分項目中,以肯定在各領域對社會公益服務有卓越貢獻的社會團體,並與國際倡議的全球永續發展行動接軌,為國內社團從事公益活動注入新的活水,展現公民社會充沛的能量。

內政部說明,評選的標準,70%是由團體自行提出公益服務事蹟,例如社會福利類的社團,提供社會所需的福利服務、志願服務及推動社區照顧等關懷社會弱勢族群所付出的貢獻,並應敘明與SDGs的關聯性。另外30%,則是社團依章程所辦理的會員服務及專業業務推展服務的情形。

內政部指出,今年獎項的參評對象為109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只要團體業務內容符合學術研究類、藝術文化類、醫療衛生類、體育休閒類、社會福利類、公益慈善類、經濟發展類、宗教服務類、環保生態類或敦睦互助類等類別,都可以擇一類別報名。

內政部提醒,為鼓勵更多的公益團體,這次評選仍以最近1年未獲本獎項的團體為對象,有意參加評選的社團,請記得於今年3月31日前,將相關資料掛號寄至內政部,後續經由內政部就會務運作進行初審後,將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機關以公正客觀的方式進行決審,預計於今年9月之後擇期辦理頒獎典禮,藉由公開表揚獲獎團體公益事蹟,以吸引更多團體和民眾投入公益服務,展現善的循環、實踐永續發展,使社會更美好。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查詢(https://www.moi.gov.tw/group.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