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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新氣象 公私協力助「安居」 全國宗教團體獲內政部表揚

  • 發布日期:107-08-31 11:35
  • 單位:民政司

第42屆績優宗教團體表揚大會有亮點!內政部今(31)日上午在新北市政府多功能集會堂舉行「107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首次適用表揚新制,行政院長賴清德及內政部長徐國勇均親自出席,分別頒贈21個新創設「宗教公益深耕獎」及165個新創設「宗教公益獎」。徐國勇除對這些宗教團體表達肯定與感謝外,也鼓勵宗教團體能夠見賢思齊,持續與政府攜手合作投入關懷社會的公益事業,發揮「安居」的力量。

徐國勇表示,宗教團體的支持,讓臺灣社會總是充滿正面向上的力量,因此,內政部將繼續努力完備宗教團體法制,同時維護宗教自由及公共利益,以提供宗教團體更良好的發展環境。他也提到,打造「安居」的環境是內政部的職責,也是他上任後的首要任務,需要公私部門的通力合作,因此他期盼宗教團體與社會大眾持續響應「好人好神運動」,兼顧傳統宗教精神與當代公共利益,落實環保、動保,共同創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環境。

賴清德則表示,臺灣在天然環境上經常要面對颱風與地震的威脅,幸好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努力,齊心協力共度難關,尤其宗教團體無論是從事救災工作,或是平時推動的教育文化、福利服務與慈善救濟工作,對於臺灣社會的安定與繁榮,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而這樣的善行義舉,也坐實了「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的評價,目前全世界有4分之3的人,生活在宗教信仰受到限制的國家,臺灣卻能享有宗教自由、平等與多元,宗教之間也能和平共處,是很難得的現象,也是臺灣人的驕傲。

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並頒獎

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典禮並頒獎

內政部指出,「宗教公益獎」有165個宗教團體獲贈獎牌,他們在教育文化、福利服務或慈善救濟等領域,投入了相當規模的人力、物力等資源,甚至是從事毒癮戒治等具高風險或技術困難的公益事務。另為表彰宗教團體持續不輟的奉獻精神,首創「宗教公益深耕獎」,有21個宗教團體因已連續10年或累計12次受內政部表揚而獲獎。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為顧及公平性以及社會上對於宗教團體的責信要求,今年開始實施的表揚新制,已納入中央與地方分級表揚精神,由內政部表揚者,其事蹟必須通過在公益性質、數量種類、辦理規模、投入資源、達成效益及影響層面的綜合評比,或是捐款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且達到年度收入30%。如果未能達到上述的中央表揚標準,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各自的表揚機制,肯定相關宗教團體的貢獻。

內政部強調,在新制實施後,儘管獲得部表揚的宗教團體,會因遴選基準提高而減少,但透過這種分級表揚的正向循環,才能真正給予宗教團體應有的肯定,並鼓勵更多宗教團體依自身能力投入社會公益事務。重要的是,在分級表揚的情況下,也比較不會有遺珠之憾。此外,基於獲獎門檻的提高,特別將原先由內政部及行政院致贈的獎牌,設置正式獎項名稱為「宗教公益獎」及「宗教公益深耕獎」,以表彰宗教團體的卓越事蹟及榮譽。

內政部長徐國勇出席並頒獎

內政部長徐國勇出席「107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