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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為貴 全國283位調解績優人員獲表揚

  • 發布日期:107-08-22 10:50
  • 單位:民政司

以「和」為貴 全國283位調解績優人員獲表揚

內政部與法務部於今(22)日上午共同舉辦「106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由行政院賴院長清德親自頒獎,共有283位調解績優人員接受表揚,其中服務年資滿30年以上之資深調解委員8人,更獲頒總統感謝狀,以表達政府對調解委員長期奉獻的肯定與感謝。

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表示,我國傳統提倡以「和」為貴,追求社會秩序和諧,「鄉鎮市區調解制度」早在民國44年即予法制化,透過調解委員熱忱、耐心的態度,幫助兩造當事人釐清問題;協助雙方合情、合理認清爭端;並以雙方認同的條件,和諧的化解紛爭,減少民眾面對冗長訴訟程序。去(106)年全臺調解受理件數有14萬1,512件,經調解成立件數有11萬2,711件,調解成立率高達79.6%,有效減少法院訟源並迅速化解紛爭。目前全國調解委員有4,003位,所有的委員都是義務投入,不僅付出個人時間,並提供許多專業與經驗建議,令人敬佩。

臺南市永康區調解委員會主席林石龍(右),服務年資長達35年,為最資深的調解委員,獲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左)頒發感謝狀。

臺南市永康區調解委員會主席林石龍(右),服務年資長達35年,為最資深的調解委員,獲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左)頒發總統感謝狀。

內政部長徐國勇出席106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表示,在人與人接觸頻繁的生活環境,相處間難免會產生摩擦,你我可能都有居間協調的經驗,而適合我國國情及文化背景的「鄉鎮市區調解制度」也因應而生,由地方上素孚眾望且具有法律或專業知識的人士擔任調解委員,他們不僅熟悉地方事務,且對鄉里有極大的影響力,由這些「公道伯」、「和事佬」來解決地方上的事,一來能紓減法院訟源,二來能免去當事人冗長訴訟程序並化解紛爭,因此今日之表揚具有很深的意義。

內政部表示,本次榮獲總統感謝狀有8人、行政院長獎有132人、法務部長獎有108人、內政部長獎有35人。而在這些接受表揚的調解績優人員之中,如:臺南市永康區林石龍主席,服務年資長達35年,為最資深的調解委員;新北市板橋區的張培芬委員擔任獨任調解人,年度成立件數高達1,080件、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穎龍,年度轉介調解則高達294件,均高於獎勵標準,展現 優異成效。

內政部指出,調解委員的精神在於「公道」、「熱忱」與「婆心」,以替代性解決紛爭的方式,耐心的幫助兩造當事人釐清問題真相、疏導怨恨以自主及當事人雙方認同的條件,和諧的化解紛爭,避免在訴訟法庭中相互攻訐、傷人傷己,也使爭端能夠和平落幕。調解制度不但減輕司法負擔、提升司法品質,還能化干戈為玉帛,對促進社會祥和的貢獻更功不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