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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警察人員俸表修正案 6萬基層警消受惠

  • 發布日期:107-05-24 11:20
  • 單位:人事處

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由內政部提出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1」修正草案,將請考試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續內政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激勵警消人員工作士氣、嘉勉其辛勞及吸引優秀人才留任。

內政部表示,部長葉俊榮上任以來,多次深入基層,傾聽第一線警消同仁心聲,深刻感受到基層警消工作時常身處惡劣、高度危險,生命交關的工作環境中,且24小時不分晝夜輪替執勤,非常辛勞,因此,希望藉由提高薪資俸額上限,以適時反映基層警消人員辛勞,積極推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工作,將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元,提升1級至525元,增加現職及退休同仁所得,以俸級陞遷代替職務陞遷,適度彌補現行制度上基層警消陞遷不易的困境。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俸額提升1級除了現職人員每月所得可增加1,37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外,退休後亦可提高退休所得,每月約增加1,60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全國現有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有6萬6千多名,第1年立即受惠的同仁約有2萬8,242人、第2年增加1,371人、第3年起再增加873人,爾後每年受惠人數均會再增加。

另對於本次修正案將最高年功俸提升1級,將導致部分同仁第1年減少半個月優惠考績獎金之疑慮,內政部說明,同仁晉級525元當年度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以任警正四階滿10年者為例,約減少3萬6千多元),但現職待遇晉級後每年可增加1萬9千多元(以14.5個月計),雖扣除後約減少1萬6千多元,但嗣後每年均增加1萬9千多元。再者,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當年暫停,次年起即恢復優惠權益。

最後,內政部強調,本俸級調升案不但實質加薪,且有長期效益,是照顧基層警消的最好做法,未來將持續秉持照顧警消人員之立場,在政府財政狀況許可下,結合各項福利措施,改善警消工作條件及待遇,積極維護並爭取警消人員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