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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結婚行不行?內政部:新人可提前3日「指定」結婚日

  • 發布日期:107-02-08 10:00
  • 單位:戶政司

春節馬上就要到來囉,不知道是否有新人朋友們想在今(107)年2月15日至20日春節期間登記結婚?內政部提醒,民眾如有在春節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需求,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2月12日、13日及14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期。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除當事人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再依指定日期,完成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如民眾於春節連假期間欲辦理結婚登記,請提前於前3個辦公日內,即今年2月12日、13日及14日向戶政事務所「指定」結婚登記日。

另外,由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是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決定,因此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如有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辦理結婚登記需求,但無法提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可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確認得否受理,以免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