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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應主動對外說明勞軍捐收支情形及財務狀況

  • 發布單位:新聞傳播科
  • 上版日期:106-02-17 11:45

有關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簡稱婦聯會)辜嚴主任委員昨(16)日對外主動說明該會狀況,內政部表示樂見,並期待該會未來也應持續對外說明勞軍捐收支情形及財務狀況。

內政部表示,自去(105)年3月起,內政部即依立法院相關決議,多次函請婦聯會報送勞軍捐及相關財務決算書表,但婦聯會未配合提供,基於勞軍捐收入來自民間的捐款,社會大眾對該項經費收支情形應有知悉權利,故於去年7月6日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妨害公益為由予以警告處分。另為瞭解該會財務狀況,於本(106)年1月18日會同會計師前往實地查核,該會乃於本年1月23日報送95年至104年度收支決算表,1月26日補送104年度決算報告書、財產目錄及修正後之收支決算表,並表示將於今(17)日補送資產負債表。內政部將於收到後,依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規定,公開於機關網站上。

有關婦聯會辜嚴主任委員受訪表示,該會79年登記為民間社團後,從未收受過勞軍捐1事,內政部說明,婦聯會前身為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於39年間成立,登記為社會團體,53年間更名為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79年間因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增訂政治團體專章(81年7月2日修正名稱為人民團體法),申請立案轉換為政治團體,85年更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因此,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與婦聯會之業務及財務具有延續性,仍為同一組織之性質,所以婦聯會自應提供勞軍捐資料並主動對外清楚說明其收支情形。

至於婦聯會是否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其財產是否屬於不當黨產,內政部表示,這部分將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調查認定與處理,內政部已配合該委員會調查需要,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