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方公共造產創造盈餘14億餘元 內政部表揚104年績優地方政府

  • 發布單位:新聞傳播科
  • 上版日期:105-10-04 11:00

為鼓勵地方政府興辦公共造產事業,提升經營績效,以確保公共造產得以永續經營,並進而充裕地方自治財源,內政部於今(4)日在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舉辦「105年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表揚暨觀摩會」,由民政司長林清淇主持並頒獎表揚推行公共造產績優機關。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後排右4)與104年度榮獲公共造產業務績優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工作競賽績優單位代表合影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後排右4)與104年度榮獲公共造產業務績優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工作競賽績優單位代表合影

林清淇表示,地方自治的落實,須有健全的財政做為基礎,因此,地方政府必須積極開拓自有財源,而公共造產就是鼓勵地方利用當地環境資源及特色發揮創意,來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創造地方財富,並將收益用來發展地方建設,是開創自治財源的重要途徑,期盼地方在開創財源的同時,也要把永續經營的概念納入,持續帶來地方繁榮,增加就業機會,進而縮小城鄉差距,達到均衡城鄉發展的目標。去(104)年度地方公共造產事業收入25.04億餘元、盈餘14.53億餘元,解繳公庫7.85億餘元。在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不佳下,公共造產創造盈餘,經營成績顯著,經統計目前有14個縣(市)政府107個鄉(鎮、市)公所,正積極推行公共造產事業。

104年度榮獲公共造產業務績優的縣(市)政府有南投縣、宜蘭縣、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基隆市等7個;鄉(鎮、市)公所工作競賽績優單位有南投縣草屯鎮、嘉義縣義竹鄉、宜蘭縣羅東鎮、嘉義縣太保市、苗栗縣三義鄉、宜蘭縣礁溪鄉、臺東縣關山鎮及屏東縣車城鄉等8個,分別獲得200萬元、160萬元、120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以南投縣草屯鎮經營事業為例,嘉老山納骨堂事業近5年每年平均創造9,500萬元營收,市區另有演藝中心、立體停車場、503文具店、商場、及店舖等事業帶動商業興盛繁榮。除對地方財政有實質助益外,更直接提供為民服務的便利性,也為地方增加就業機會。

嘉老山納骨堂

嘉老山納骨堂

內政部表示,為增進造產事業經營知能,觀摩會除由績優機關分享公共造產經營管理經驗外,也安排實地觀摩參草屯鎮公所公共造產經營成功案例,藉此活動達成知識經濟,對往後公共造產業務的推展開創更寛廣的境界應有助益。

草屯鎮公所經營事業概況

草屯鎮公所經營事業概況

演藝中心

演藝中心

中正路臨時停車場

中正路臨時停車場

立體停車場(店舖、商場、503文具店)

立體停車場(店舖、商場、503文具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