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第15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
報告事項
國家公園署、消防署:山林火災防災、救災檢討。
決定:
(一)洽悉。
(二)請國家公園署持續精進山林火災之災害管理作為,包含災前整備、災中應變,以及災後之復原、監測等工作;另請消防署深化與國家公園署、空中勤務總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等相關機關之合作,以提升山林火災之防、救災整體效能,共同守護臺灣山林生態系。
討論事項
國土管理署:「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附表2修正草案。
決議:照案通過,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