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第8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報告事項
一、民政司:推動轉型正義業務及二二八基金會督導工作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權利回復基金會推動轉型正義工作,對於在威權統治時期遭受公權力不法侵害之被害者,給予應有之賠償及恢復名譽等權利回復措施;請運用多元方式加強宣傳,鼓勵被害者提出申請,並積極協助,提供法規及程序之諮詢服務或資源介紹,展現國家實踐轉型正義之決心。
二、建築研究所、國土管理署、消防署:建築物內設置充電樁之公共安全策進作為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請建築研究所、國土管理署及消防署就建築物內充電樁公共安全,提出管制規範及策進作為,並完備相關法制基礎,俾作為未來配合行政院政策及本部施政或跨部會協商之參考。
討論事項
消防署:消防法相關子法進度。
決議:
(一)洽悉。
(二)請消防署掌握「消防法」各項子法修訂進度,依行政院所定期限積極辦理,並蒐整相關機關(構)之意見作為參考,以臻周延。
(三)消防同仁執勤救災同時,自身亦面臨極高風險,請消防署應汲取過往經驗,積極就相關法制規範及機制研議精進作為,以加強保護同仁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