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第5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
重要工作報告
一、會計處:會計工作重點業務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已於114年1月21日三讀通過,請各單位(機關)落實各項節約原則,撙節支出。
二、國土管理署、消防署:0121大埔地震災後重建辦理(含預算經費編列)情形。
決定:
(一)洽悉。
(二)請消防署儘速向地方政府確認災情統計,以陳報行政院核定災區範圍,俾利受災民眾申請相關補助及協助措施。
(三)有關本部針對0121大埔地震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及居住協助措施等規劃,請國土管理署向行政院妥為說明,並積極協助受災地區辦理重建工作。
討論事項
一、警政署:「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決議:照案通過,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二、警政署:「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
決議:照案通過,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