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第1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報告事項
一、消防署、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113年、114年防災士訓練辦理成果、檢討及未來規劃。
決定:
(一)洽悉。
(二)請國土管理署、警政署、消防署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持續辦理相關民力訓練,如期如質達成114年度訓練人數目標。
(三)防災士為具備防、救災知能之人力資源,未來除規劃將具備防災士資格之替代役納入防災協作中心編組外,亦將鼓勵民間防災士投入協作中心工作,因此請消防署積極完成114年培訓達5萬名防災士之目標。另請宗教及禮制司協助及鼓勵各宗教團體接受防災士培訓。
二、戶政司:113年單身聯誼活動成果及未來規劃。
決定:
(一)洽悉。
(二)請戶政司持續推動單身聯誼活動,並規劃更多元、活潑之辦理模式,以提升聯誼成效,促進更多國人透過活動覓得良緣。
討論事項
一、地政司:「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
決議:照案通過,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二、國土管理署:「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修正草案。
決議:照案通過,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