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3年第16次部務會報
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報告事項
一、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強化替代役民防訓練及運用業務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針對替代役役男取得防災士證書之規劃,請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妥為安排課程及相關訓練,並請檢視既有訓練內容,如與防災士培訓課程有重疊或相通部分,請與消防署共同研議抵減培訓時數之可行作法,以利有效運用資源,提升推動效率。
(三)今年替代役備役召訓人數大幅提升,請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就訓練量能妥為盤點及規劃,並持續加強與召訓機關溝通、協調,以利各項工作順利推動。
二、地政司:租屋電費新制規定。
決定:
(一)洽悉。
(二)為儘早讓租屋電費新制上路,保障租屋權益,請地政司定於7月15日正式上路施行。
(三)為利租賃雙方能於市售各通路儘速購得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請地政司儘速邀集相關通路商及製造商,協調舊版契約書下架、新版契約書印製及上架事宜。
(四)為讓房東、房客瞭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請地政司製作新版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QA等,供各界下載使用。
三、資訊服務司:政府機關、委外廠商間機敏資料傳輸控管機制。
決定:
(一)洽悉。
(二)請各單位(機關)如須辦理資料之勾稽、傳輸或運用,應確實遵循「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範,於確保資訊安全及個資保障的情形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