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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備建築隔音法規 內政部增訂建築隔音實驗室量測標準

  • 發布日期:106-02-02 16:00
  • 單位:營建署

為完備建築隔音的相關規範,提升民眾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內政部在今(2)日部務會報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之1修正草案,新增CNS15316為建築物構件空氣音隔音的實驗室量測標準,讓建築構件隔音的管理可以更加周延。

內政部在去(105)年6月7日便已經修正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規範新建或增建連棟住宅、集合住宅的分戶牆、分戶樓板及昇降機道、機房與居室相鄰的牆及樓板等,均應依法進行隔音設計,以強化住屋安寧舒適,減少住戶間彼此干擾及影響。

為進一步讓民眾可以享有高品質、無噪音的生活空間,內政部參考國家標準及各界建議,這次又再修正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之1條文,針對建築物構件空氣音隔音的實驗室量測標準,除原有的CNS15160-3以外,增加納入CNS15316,該修正草案並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內發布施行,以使建築隔音法規更趨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