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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程序正義 健全公民參與 內政部推動聽證制度 訂定舉行聽證作業要點

  • 發布日期:105-10-27 15:50
  • 單位:法規委員會

為落實憲法正當行政程序及司法院釋字第709號、第739號有關都市更新計畫及自辦市地重劃審核土地案件之行政決定,應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以言詞為意見陳述及論辯機會之意旨,內政部於今(27)日部務會報中,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草案(以下簡稱本要點),期望透過聽證制度,就有關爭議事項能經由公開、理性論辯的程序,強化基礎事實與證據,將爭點釐清、使案情辯明,達到資訊加值及決策加值效益,以保障民眾權益、強化決策品質。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內政部負責都市計畫、市地重劃、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土地徵收等案件之審議,因涉及議題多元、人數眾多,且決策影響深遠,從當地地質、水文的科學鑑定、文化資產維護到人與土地關係的情感關懷、人權保障,雖然現行行政程序法對於聽證程序已有基礎性規範,然基於行政事務性質內涵不同,其相應的程序設計自應有所不同。為了訂定適合於土地審議案件所適用之聽證程序,內政部參考國內外相關機關辦理聽證之經驗及規範,並公開甄選聽證主持人,邀請其共同參與討論,經彙整各界意見後,訂定本要點,作為內政部未來舉行聽證之依據。

葉部長說明,依本要點規定,內政部除了依法規規定應舉行聽證之外,相關的委員會或審議小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認為有必要透過聽證來釐清事證或爭點,也可以舉行聽證;同時也賦予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聽證建議權。本要點也規範了舉行聽證相關資訊的公開、聽證或預備聽證如何進行的程序、聽證會場內秩序及場所安全的管理、聽證主持人的職權、應自行迴避的情形,以及聽證紀錄等事項。

葉部長指出,活絡市民社會、促進行政機關與人民的對話,以強化決策品質,是內政部的施政推動重點,而聽證制度的建構是其中重要的一環。未來我們會持續以積極的態度,透過實際操作以累積經驗,並持續廣納社會各界建言,讓聽證制度能更加完備。同時將舉辦內部教育講習、進行模擬聽證、邀請國外聽證官與主持人進行經驗交流分享、給予參加聽證的人民必要的協助,讓大家對於聽證有更深刻的理解、並有足夠的量能實質有效參與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