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110年開放美豬進口政策,政府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豬肉原產地標示」規範,無論是生鮮肉品、散裝包裝及所有通路皆須清楚標示,讓民眾可以安心自由選購。行政院特製作旨揭電子單張文宣(eDM),檔案已公開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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