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防人員生命安全,政府推動消防法修正,將生命3權入法,並增列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業者違規吹哨者條款,提升消防人員的救災安全與民眾公共安全,特製作旨揭電子單張文宣(eDM),檔案已公開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
內政部消防署聯絡電話(02)9186-6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