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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計畫審議通過

  • 發布日期:109-04-29 16:35
  • 單位:地政司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今(29)日召開第201次會議,審議通過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案。內政部指出,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經長達4小時之時間審議該2案「公益性及必要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保障情形」及「財務計畫可行性」後,認為本案所踐行各項徵收程序符合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且各項安置計畫之研擬能保障民眾居住需求,予以審議通過。

內政部表示,桃園國際機場自103年起,每年平均客運量以7%成長率成長,且至108年客運量達4,868萬人次,已突破原3200萬人次之設計容量,機場容量已趨近飽和,為配合未來發展,經行政院於100年核定航空城建設綱要計畫,興建第三跑道及附近產業開發,並同意以區段徵收為開發方式。

該二案之興辦計畫並經交通部及內政部分別舉辦聽證,另第三跑道之興建亦經環保署第373次會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內政部說明,以民航局為需地機關報請核准開發之機場園區面積為1,412公頃,開發目的主要為取得第三跑道與新增航機維修區、客運衛星登機廊廳、貨運區、支援輔助設施區、自由貿易港專用區及產業專用區等用地,抵價地比例為非經農地重劃之土地為41%,經農地重劃之土地則為46%,而對於區內需辦理拆遷之各項土地改良物,如房屋、工廠、宮廟、墳墓等,均有依其需求研擬各項安置計畫,未來將採先建後遷方式辦理,即先興建安置住宅後再辦理拆遷作業,並規劃以一村一安置方式,維護原有聚落紋理,另劃設有農業專用區,以有效保障被徵收地主居住及生活權益。

另桃園市政府為需地機關報請核准區段徵收之附近地區第一期開發面積為1,185公頃,開發目的是為取得因應桃園機場擴建所衍生之旅客、貨運量及周邊關聯產業發展所需用地,抵價地比例為非經農地重劃之土地為41%,經農地重劃之土地則為46%。對於區內需辦理拆遷之各項土地改良物,如房屋、工廠、宮廟、墳墓等,亦均有依其需求研擬各項安置計畫,未來也將採先建後遷方式辦理,安置受拆遷之民眾。本區也劃設有農業專用區,以有效保障被徵收地主居住及生活權益。

內政部指出,今天會中有超過40位的地主及民眾前來陳述意見,委員們均充分聆聽並給予表達意見機會,對於民眾所提出的訴求也均立即要求需地機關予以回應及說明,民眾普遍支持航空城的開發,但希望需地機關能充分照顧到民眾的個別需求。對此,小組除要求需地機關應將安置計畫作得更為具體明確,也要求需地機關應更落實向民眾說明與溝通。

內政部最後提到,兩案經審議通過後,將由桃園市政府立即辦理徵收公告作業,預期民航局將能於114年完成第三跑道用地興建作業,屆時藉由桃園航空城的發展擘劃,將可有效提升桃園國際機場成為東亞樞紐關鍵角色,同時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對於國家建設與地區發展將有莫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