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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查 內政部:已要求「中國夢促進會」限期改選

  • 發布日期:108-06-28 08:30
  • 單位: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中國夢促進會」疑似違法舉辦「高雄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典禮」活動,內政部已去函要求該會於7月12日前說明,與大陸地區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是否有取得政府許可,如無,將續依兩岸條例第90條之2開罰,若涉及刑法外患罪,將移送法辦。

理監事任期過期 已去函警告限期改選

內政部指出,「中國夢促進會」成立於104年5月15日,其理事長駱宏賓及其他理監事任期,均在今(108)年5月14日過期,內政部已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去函警告,並限令於8月31日前完成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