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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在台從事活動不符申請事由 內政部廢止入境許可 限今日出境

  • 發布日期:108-04-11 16:35
  • 單位:移民署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李毅是以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以觀光事由於去(107)年8月間向移民署申請一年多次入出境證,並持證來臺。

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以觀光事由來臺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不得接受邀請發表演說,考量李毅過去多次武統言論,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全及社會安定之虞,經內政部移民署會同陸委會審查,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廢止其入境許可,並限令其本日出境。

陳宗彥指出,李毅將列為不受歡迎人士,未來會管制其入境。也請李毅應儘速自行向移民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