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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 讓更多體育優秀人才投入基層警消及海巡行列

  • 發布日期:107-12-27 16:05
  • 單位:警政署

為照顧優秀運動選手就業及就學,內政部於今(27)日部務會報通過「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甄試具特殊專長人員入學辦法」修正草案,自108年起警專甄試具特殊體技專長人員項目除原有柔道、空氣槍射擊及跆拳道等項目外,將增加具有田徑及游泳等特殊專長項目,錄取名額也由當年度招生名額1%放寬為2%,讓更多體育優秀人才加入基層警察、海巡和消防的工作。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主要為落實行政院照顧優秀運動選手就業及就學政策,考量具田徑及游泳特殊專長人員有助基層警察、海巡及消防工作推動,故於特殊專長甄試項目增訂未來只要游泳和田徑項目選手,在最近兩年內曾獲得全國性比賽前三名,或曾經公開甄選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比賽經中華民國游泳及田徑協會證明,就符合報考資格。

此外,甄試具特殊專長人員入學,除了審查資格條件外,應經警專招生考試合格,擇優錄取,必要時得經警專招生委員會決議實施專長技術測驗;擇優錄取名額,以當年度招生名額2%為限,並包含於招生名額內。

內政部指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甄試具特殊專長人員入學辦法」修正草案,於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將於近期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