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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再生能源政策 內政部修法提高工業區立體化容獎額度

  • 發布日期:109-03-19 14:50
  • 單位:發言人室

內政部於今(19)日部務會報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提高在工業區範圍內依規定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容積獎勵,最高可獲得5%,以促進投資環境改善,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並落實再生能源政策。

內政部表示,這次通過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之1修正草案,是配合經濟部報行政院核定的「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修正案,修正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得增加的容積額度,將工業區範圍內設置「取得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證書」及「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廠房屋頂達50%以上」者,可取得容積獎勵額度,分別從原先的1%及2%,提高至2%及3%。

內政部指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將有助於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能,有效提升國內投資動能,增加整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