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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結婚 內政部:1/20-1/22可提前「指定」登記日

  • 發布日期:109-01-19 10:00
  • 單位:戶政司

想在春節連假結婚的新人請注意!內政部提醒,今(109)年1月23日至29日春節連假如想登記結婚,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1月20日至22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期。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結婚登記除由當事人於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會再依指定的日期,完成結婚登記。所以,想在今年春節連假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請提前於今年1月20日、21日及22日,向戶政事務所「指定」結婚登記日。

另外,新人若無法提前3日辦理,而想要於連假期間親自到戶所登記結婚,將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決定,是否開放民眾預約受理現場登記,請新人記得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了解連假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以免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