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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召開敬鵬火警專案會議 就制度面全方位檢討

  • 發布日期:107-05-05 08:50
  • 單位:消防署

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公司火災,共造成消防人員5人死亡,7人輕重傷。內政部昨(4)日已由次長邱昌嶽主持召開第1次專案會議,會議一開始即先說明,依消防法第26條規定,火災原因調查的權責機關為桃園市政府,這次會議主要目的在研提策進作為。

內政部長葉俊榮也特別出席會議表達關心,強調這次會議討論的重點在於制度檢討,制度檢討不是狹隘地侷限於消防制度,而是借鏡這個案件進行全方位的檢討,整體提出策進公共安全的策略。

桃園市長鄭文燦也在這次會議中,說明搶救過程及復原情形,並沈痛的表達:「這是個很沉重的教訓,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在很多制度與執行方面是必須要徹底檢討。任何災害都有風險,如何把風險降到最低、把意外降到最低,這是我們的責任」。並提到「消防人員英勇犯難,但犧牲不是宿命,我們還是要以安全救災為最重要的原則」。

這次會議先由桃園市政府進行簡報,接著由委員提出建言,再由部會進行回應,討論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一、辦理消防人員安全防禦訓練,加強化火場狀況判斷、受困求救機制、救援小組所需技能。

二、災害現場環境漆黑且濃煙毒氣瀰漫,可運用救災機器人偵測火場燃燒狀況,有效協助消防人員執行災害搶救任務。

三、這次事故建築物屬早期之建物,疑似管道間的區劃不完整,導致延燒迅速,應強化建築管理作為。

四、應整合各部會化學品相關管理資訊,有效提供消防機關指揮官於災害現場研判及相關因應作為。

五、落實平時火災危險因子分析,強化各工廠辦理初期應變演練,提升工廠自衛消防編組有效運作。

會議最後由主席裁示,請業務單位彙整納入短、中長期,後續政策推動事項:

一、短期措施部分:

(一)立即針對高風險場所實施普查

參考桃園市政府作法,針對高風險場所聯合相關權責機關實施檢查,於法令有規範的部分,立即實施全面性之普查,針對法令尚無完整規範的部分,應立即輔導改善,強化工廠安全管理。

(二)訂定行政指導綱領

將邀請環保署、經濟部、勞動部等機關共同研訂「使用化學品工廠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要求各縣市消防機關將工廠危險物品位置資訊納入火災搶救計畫,並加強查核及演練。

二、中、長期措施部分:修正「工廠危險品申報辦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及「消防法」,由權管機關進行法令修正,由制度面落實工廠化學品資訊揭露及管理功能。

內政部指出,這次會議後,將另擇適當時機前往現場勘查,釐清現場狀況,以期提出具體改善意見,並形成全方位制度性策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