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單位 |
職稱 |
姓名 |
具體事蹟摘要 |
符合條款 |
備註 |
警政署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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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用警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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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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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員99年主動查處員警貪瀆不法或洩密案件計有7件,主要事蹟如下:
一、偵辦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員警違反社秩法罰鍰沒入金未繳庫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二、偵辦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分局警員無故代民眾查詢、洩漏個人資料,違反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案。
三、偵辦台中市警察局○分局員警3人涉嫌栽槍誣告他人案。
四、偵辦苗栗縣政府警察局員警包庇酒店業者,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五、偵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員警涉嫌協助幫派分子介入暴力討債等妨害自由、洩密案。
六、偵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派出所員警2人涉嫌洩密庇縱轄區麻將職業賭場業者,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七、偵辦前臺中縣警察局○分局派出所員警等4人涉嫌侵占持有毒品案件及職棒簽賭,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賭博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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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具有拒絕關說、拒受賄賂、邀宴或其他不正利益等情事,並簽報機關首長核閱後經政風單位登錄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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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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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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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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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員99年主動查處員警涉嫌貪瀆案件4案、洩密案件5案、一般不法案件11案,供計20案,主要事蹟如下:
一、查處該局新興分局○派出所員警包庇轄內美容坊經營色情案。
二、查處民眾檢舉前金區○○路民宅經營賭場,有員警包庇案。
三、查處民眾檢舉高雄市大樓內提供特種行業經營色情及開設賭場,○分局員警疑涉貪瀆案。
四、查處苓雅分局○派出所偵辦刑案筆錄及公文外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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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6款「其他有助提昇本部優良政風,具有特殊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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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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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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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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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員99年主動查處員警貪瀆不法案件,主要事蹟如下:
一、98年至99年1月間偵辦前高雄縣警察局○分局員警6人涉嫌包庇轄內色情業者、索賄等貪污案件。
二、查處○分局員警與毒品人口不正當感情交往案。
三、查處○分局員警涉足不妥當場所案。
四、查處○分局員警2人與幫派分子、色情業者交往甚密,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等案。以上均依法移送偵辦及行政懲處違失人員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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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具有拒絕關說、拒受賄賂、邀宴或其他不正利益等情事,並簽報機關首長核閱後經政風單位登錄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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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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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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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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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員99年主動查處員警貪瀆不法或洩密案件計有5件,主要事蹟如下:
一、偵辦桃園縣警察局○分局員警涉嫌提供該分局執行擴大臨檢相關資訊予酒店業者收受賄款案。
二、偵辦桃園縣警察局○分局偵查隊員警於99年1月受棄土業者之託,意圖行賄其他員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三、偵辦桃園縣警察局○分局員警積欠職棒簽賭網站12萬元債務,洩漏其他積欠賭債之債務人個資案。
四、偵辦桃園縣警察局○分局員警涉嫌於任職○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期間,收受棄土業者賄賂200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案。
五、偵辦桃園縣警察局○分局員警2人,利用查緝毒品案件機會,索賄20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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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具有拒絕關說、拒受賄賂、邀宴或其他不正利益等情事,並簽報機關首長核閱後經政風單位登錄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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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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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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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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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配合行政院交辦庶民經濟案,積極建立興利防弊作為,於行政院推動「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計畫」等用地分析、方案及計畫內容研擬,主動積極指導建立防弊措施摘要如下:
1、建立單一窗口,謹慎處理,深獲行政院信任肯定。
2、涉及民眾權益之相關疑慮,主動積極處理,有效紓解民眾疑慮。
二、因應行政院推動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於都市計畫規劃、公開展覽、審議期間,解決民困民怨:密集與地方人士座談,傾聽民意,廣納在地人士意見;突破現行法規公開展覽期間擇定假日加開座談會,現場並另行加印發放公展計畫書,強化民眾暸解與支持;主動安排陳情人列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避免民眾對政府機關產生推拖負面印象;進駐地方首創駐點解說服務,民眾由原先徬徨態度轉趨支持,有效紓解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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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2、5款「主動提供貪瀆不法資料,經檢察官採用提起公訴,對查處案件有功者」、「協助策劃、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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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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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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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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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員參與本部政府採購稽核及辦理內政審核營建署所屬財務收支查核多年,主要事蹟如下:
1、辦理政府採購稽核,發揮防弊功能:自92年1月起迄今兼任內政部稽核小組稽核人員,協助本部採購案件缺失揭發及導正,有效發揮內部控制防弊功能,提升優良政風。
2、辦理「代辦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期及第3期」內部審核,執行財務審核、工作審核、實地監辦,就不合規定事項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貪瀆及節省公帑。
二、查核所屬機關財務收支,保障機關財產安全及財務責任:參與該署每年定期抽查所屬機關財務收支及執行狀況,查閱相關簿籍、憑證暨其他文件,並檢查現金、財物保管情形,對缺失適時提出改進意見,降低內部控制風險,以保障資產安全及機關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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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主動提供貪瀆不法資料,經檢察官採用提起公訴,對查處案件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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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
收容事務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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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兼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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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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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訂並落實「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收容所對象財物代管發還作業規定」,明確規範收容所受收容人財物代管及發還事項,有效避免發生財物代管糾紛,保障受收容人權益,有助於防止弊端。
二、持續落實該署「加強收容所內部管理作為防範不當管教杜絕縱容虐囚情事」,防杜收容所發生管理人員縱容虐囚情事,有助於推動執行政風工作;研訂該署「收容事務大隊各收容所詢問受收容人作業規範」及「使用通譯服務規範」。
三、督辦訂(修)定該署收容事務大隊各項勤、業務標準作業流程(SOP),避免違失情形發生,積極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防止弊端;督辦編訂印製雙語「受收容人入所及權益須知」摺頁,保障受收容人權益。
四、建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基本審查原則,並依實務需要逐項修正補助作業要點及基準,使補助作業透明、公開;辦理99年度移民專業人員訓練,將移民人員應有之倫理規範編納為教育課程,建立移民業務人員優良政風觀念,防止弊端。
五、辦理99年度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座談會,將有關倫理政風觀念納入座談會專題,有助提升廉潔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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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主動提供貪瀆不法資料,經檢察官採用提起公訴,對查處案件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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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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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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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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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職期間屢次協助法務部調查毒品走私案。
二、重新規劃機場服務動線,新增博愛臺、外籍居留證專用臺,辦理通關服務禮貌測試,防止舞弊貪瀆。
三、支持協助「亞洲最大人口販運及人蛇偷渡集團偵訊及遣送作業」。
四、經驗傳承,配合辦理法務部政風人員業務觀摩及該署各項監控及新進人員講師,自費印製「教戰手冊」分送所屬及提供諮詢服務,提升服務效率。
五、拒受餽贈,廉能自持,協助民眾黃○○尋獲隨身手提包、民眾致贈茶葉1罐及感謝函1封,孫員退還並表達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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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主動提供貪瀆不法資料,經檢察官採用提起公訴,對查處案件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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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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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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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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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協助(無國籍緬甸孤軍)林○宏老先生,辦理台灣地區入境許可證特別延期案,提升移民署為民服務優質形象。
二、主動協助因刑案於新加坡監獄服刑之翁○○女士2名年幼子女(印尼籍)順利取得在臺合法居留,繼續接受國民義務教育案,翁氏兄妹經陳員協助已順利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順利就學中。
三、主動協助因遭雇主資遣後滯留臺灣25年之印尼籍人士劉○○取得我國合法居留身分。劉○○獲知不會被遣返且能獲得合法居留權,頻頻表達感謝,也感謝臺灣公務部門的積極與熱心幫忙。
四、主動協助外籍配偶劉○○早日歸化國籍,順利取得我國社福相關單位補助款,以解決無法支付龐大醫療費用燃眉之急,劉○○深表貼心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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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4及6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勤求民隱,發掘民瘼,研提政風相關改進措施,解決民困民怨,有具體事蹟者」、「其他有助提昇本部優良政風,具有特殊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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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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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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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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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員為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專員,其具體事蹟如下:
一、99年5月間針對民眾關切之老舊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問題,訂定「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縮短40年以上老舊容器檢驗頻率,取消容器閥之檢驗程序,杜絕舊閥新裝之管理弊端,並提高業者自行汰換意願,改善老舊容器比例偏高之問題。
二、99年1月至100年6月辦理「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制定事宜及相關配套措施,保障民眾購買液化石油氣應有權益,減少紛爭。
三、針對液化石油氣容器管理業務,研議資訊化管理容器資料,以掌握容器瓶齡等相關資訊,杜絕管理弊端漏失,並減去紙本及作業流程之方式,節省行政資源。賡續辦理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營運資料申報暨容器管理系統建置及維護案,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所需之液化石油氣資訊,以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有助防止舞弊貪瀆及節省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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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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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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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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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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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配合國防部研修96及100年體位區分標準,藉嚴謹醫學專業及標準檢查作業規範,以防止役男藉不當手段逃避兵役,俾維服兵役之公平。
二、辨理99及100年度中央單位聯合訪視直轄市、縣市各8家役男徵兵檢查指定醫院,促使體檢醫院依照法令辦理徵兵體格檢查,防止弊端。
三、辦理100年役男徵兵檢查指定醫院萬芳及國軍高雄總醫院示範觀摩,使辦理體檢醫事人員及全國役政人員,熟悉體檢相關作業程序,減少錯誤發生,俾能精確體位判定。
四、辦理99至100年規劃建置直轄市、縣(市)政府役男網路申請代辦線上預約系統,改進以往役男及家屬往返勞頓,大幅降低行政成本(本系統由服役替代役役男設計程式,無償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使用,無須花費軟體設計費及維護費用〈程式設計費用約需12萬元,維護費每年2萬元〉,安裝22縣市,可節省公帑(達308萬元)、社會成本及節能減碳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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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 3 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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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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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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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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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7至99年間擔任該中心「測繪及資訊設備規格小組」工作成員,協助該中心辦理測繪及資訊設備採購作業規格研擬,防止舞弊貪瀆,使該中心儀器採購作業更臻嚴謹,有效節省公帑,並參與下列工作:
一、國土測繪中心執行行政院「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其中97至99年度三級列管計畫中「國土測繪資訊整合流通系統建置及營運計畫」係由鍾員主辦,圓滿達成任務。
二、自95年起整合「國土測繪資訊整合流通系統建置及營運計畫」處理全國陸測、海測、空照(衛星)三度空間測繪資料,避免各機關重複建置,減少不必要資源浪費。
三、於99年底建置完成基礎圖資資料轉接介面,快速提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通用版電子地圖」等3項圖資,達成災害防救相關圖資共享運用之目標,提升防救災應變能力,以減少因災害事件造成之財物損失與人員傷亡。
四、積極辦理資訊安全內部稽核作業,針對資訊安全控制、風險評鑑與業務永續運作計畫等作業,進行定期查核,有效杜絕電腦犯罪,確保機關電腦機房設備及網路安全,建構政府資訊通信安全環境,績效良好。
五、99年10月積極主辦「2010年國土測繪資訊發展及應用成果展示會」,會中並配合政風法令宣導作業,強化民眾對政風工作的認同,宣達「廉潔守法」之廉政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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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4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勤求民隱,發掘民瘼,研提政風相關改進措施,解決民困民怨,有具體事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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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十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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