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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2年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112-09-21 18:35
  • 單位:綜合規劃司

「兒童權利公約」是重要的兒童權利法典,我國於103年6月4日由總統令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積極促進兒童權利之實現。

為利兒童權利公約之推動,內政部依據衛生福利部「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分別於112年9月15日及9月21日辦理2場次教育訓練課程,規劃專題講座及分組討論,以強化各單位同仁之兒童權利概念及推動相關事務之專業知能。

2場次課程邀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暨發言人李宏文先生擔任講座,李副處長長年致力於推動兒童權利保障,具豐富之實務經驗,且多次受邀為政府機關、學校授課;為學員講授「兒童權利公約的理念、內涵與基礎運用—從閱聽權、受保護權看兒少網路安全維護」專題,除介紹公約基礎內涵外,並配合分組情境討論活動,就數位環境下之兒少安全議題展開進一步探討。

兒童是社會中相對弱勢之群體,維護其權利是成人之責任,而兒童權利概念須透過教育與宣導持續培養與深化,藉由今年度2場次教育訓練課程,將能提升參訓學員對兒童權利之認識,進而將相關理念落實在日常業務推動之中。

本部綜合規劃司王司長銘正致詞及勉勵參訓學員

李副處長宏文講授兒童權利公約專題

參訓學員分組討論及上臺分享